惡劣員工蔡靜如 別再害人了 應徵會計只工作6天即失聯擺爛


沉痛的公告呼籲 蔡靜如 出面

我從人力銀行撈取前來應徵的蔡靜如面談

姑念她39歲離婚獨立扶養幼女,便錄用她任會計一職

公司前會計已將重要資料及會計軟體的全部資料都已交接給她管理

她卻在才工作6天就不告而失聯,造成因無法與廠商及銷售平台的作業而蒙受無可預估的財損

我問勞工局: 請問資方要如何主張權益

勞工局答覆:勞工局是保護勞工的,妳可以扣她礦職的錢,剩下的薪水還是要付給她,

剩下的若有糾紛妳可以去法院告她 

我一再賴她,她只說親戚中風不做了,我賴她必須回來打開會計軟體,

把應收應付款及銀行往來帳整理出表格 

她一概已讀不回  已經一個多月了

這樣….. 該不該受譴責?